電子煙審評須知 2026 年版:實質性等同全週期 1 次、不超過 3 項
2026 年 7 月 22 日,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《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辦事須知(2026 年版)》。須知寫明,它依據《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實施細則》(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告 2026 年第 2 號)。這份須知是申請通道和材料,不是那次公告所改 7 份文件的全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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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次機會只對應實質性等同通道
已過審產品的非關鍵部件改造,例如密封、固定部件的材質、顏色、尺寸變化,若特徵風味和質量安全與原產品實質性等同,可以走「實質性等同審評」。須知寫了兩類情形:一是電子煙國標及其引用標準變化導致的改造;二是部件供應商註銷或停業,需要做必要改造,這時通道作為救濟。產品全生命週期內可有 1 次,改造項不得超過 3 項,並要提供必要性證明。審評不通過,改造後的產品不得上市銷售。
若改造可能改變特徵風味或質量安全,例如配方、氣溶膠產生方式(包括霧化原理、霧化結構設計和材質),或者改造項超過 3 項,須按「全新產品」通道申請。1 次不是所有產品終生只能審評一次。
這不是四川省 5 月 1 日施行的地方性法規,見 四川省煙草專賣條例。
常見問題
- 每個產品終生只能審評 1 次嗎?不是。1 次、且不超過 3 項,寫在實質性等同這條救濟通道。可能改變風味或安全的改造,走全新產品通道。
- 供應商停業就能改配方嗎?供應商註銷或停業對應的是必要改造,還要必要性證明。配方和霧化原理、結構、材質這類,須知寫的是全新產品通道。
- 實質性等同沒過,還能賣改造後的產品嗎?須知寫,不通過的,改造後的產品不得上市銷售。
- 這份須知就是公告 2026 年第 2 號的全部內容嗎?不是。須知引用了該公告裡的實施細則。公告所改的其他文件不在這份須知裡。
結語
7 月 22 日的須知把實質性等同限制為全生命週期 1 次、不超過 3 項。可能改變風味或安全的改造,不在這條通道裡。
尼古丁產品對健康有害,並可能成癮。本文不是產品推廣、投資、醫療或法律建議。未成年人不應接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