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標示規則 7 月 1 日生效,零售濃度上限後來是每毫升 20 毫克

加拿大《霧化產品標示與包裝規則》登記號 SOR/2019-353,2019 年 12 月 19 日登記,樞密院令 P.C. 2019-1416 的日期是 12 月 18 日。第 67 條寫,除另有規定外,2020 年 7 月 1 日生效。煙具或部件作為直接容器時,第 50 條的兒童防護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才生效。

目錄(4)

濃度聲明要寫成 Nicotine 和 mg/mL

含尼古丁的霧化產品必須標示尼古丁濃度。濃度按霧化物質裡的尼古丁計算,單位是每毫升毫克。聲明前面是 “Nicotine — ”,後面是單位 “mg/mL”。現行文本第 49 條寫,在遵守《霧化產品尼古丁濃度規則》的前提下,產品不得含有達到或超過每毫升 66 毫克的尼古丁。66 毫克不是加拿大零售的現行上限。

濃度規則 SOR/2021-123 於 2021 年 6 月 10 日登記,樞密院令同日作出。它適用於擬在加拿大零售的霧化產品及其包裝,也適用於在通常銷售這類產品的零售點以其他方式提供的產品。已依《食品和藥品法》獲授權銷售的產品不適用。濃度不得超過每毫升 20 毫克。檢測方法是 ISO 20714,結果若是每克毫克,再乘以以每毫升克數表示的密度,換成每毫升毫克。包裝上的濃度聲明如果顯示超過每毫升 20 毫克,不得包裝或銷售。法規網站把這份規則標成 2021 年 7 月 8 日最後修正。條文寫在《加拿大公報》第二部分刊登後第 15 日生效;零售商還可以在生效後再賣 15 日,賣的是不符合第 5 條包裝禁止的存貨。本文不另推一個公報刊登日。

兒童防護容器分兩個生效日

直接容器如果是煙具或部件,以及盛裝濃度達到或超過每毫升 0.1 毫克的其他直接容器,都要符合兒童防護容器的要求。煙具和部件的這一句從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。其餘從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。每毫升 0.1 毫克是要不要用兒童防護容器的門檻,不是 20 毫克那個零售上限。

英國沿用的每毫升 20 毫克、2 毫升,是另一套規則,見 英國市場。阿根廷寫的是低於每毫升 20 毫克,並且煙彈不超過 2 毫升,見 阿根廷。加拿大這兩份規則的條文裡沒有 2 毫升。

常見問題

  • 加拿大零售現在還能到每毫升 66 毫克嗎?標示規則第 49 條的 66 毫克,受 2021 年濃度規則約束。擬在加拿大零售的產品,濃度不得超過每毫升 20 毫克。
  • 7 月 1 日和 1 月 1 日是同一項容器要求嗎?不是。2020 年 7 月 1 日是規則的一般生效日。煙具或部件作為直接容器的兒童防護要求,第 67 條寫到 2021 年 1 月 1 日。
  • 每毫升 0.1 毫克就是濃度上限嗎?不是。0.1 毫克是兒童防護容器的適用門檻。零售濃度上限是 2021 年規則裡的每毫升 20 毫克。
  • 這 20 毫克裡包含 2 毫升的煙彈限制嗎?沒有。2 毫升出現在英國沿用的歐盟上限和阿根廷規則裡。加拿大這兩份規則的上述條文沒有寫 2 毫升。

結語

2019 年的標示規則在 2020 年 7 月 1 日生效,煙具容器的兒童防護要求晚到 2021 年 1 月 1 日。擬在加拿大零售的產品,2021 年規則把尼古丁濃度上限寫成每毫升 20 毫克。66 毫克不再是這句零售上限。

Similar Posts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