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拒絕以出生年禁止購買尼古丁製品
公共衛生部長致議會的公函拒絕代際禁令。現有年齡和口味規則還在。公函沒有給非法產品的百分點。
各地銷售、廣告、稅務與備案規定。
公共衛生部長致議會的公函拒絕代際禁令。現有年齡和口味規則還在。公函沒有給非法產品的百分點。
4 月 2 日徵求意見,4 月 14 日截止。不予批准的 85% 用的是「且」。修訂前的 12 個月門檻是 75%。
內銷品牌持有要有生產許可。1.0 噸是證照欄位的取值示例。二維碼含結轉,不得超過核定規模。
辦法第十二條是向有經營權的企業購進。出鹼率在政策措施第十四條。1.0 噸不是這一段的上限。
6 月 9 日杜馬通過五年試點。10 月 1 日起可申請許可,無證禁售和地區禁售權都從 2027 年 3 月 1 日起。
既有 75% 批發稅擴到不含菸草的非燃燒尼古丁產品,霧化產品不在這個定義裡。9 月 1 日生效。
買 5 支、售出 2 支。6 年是新法銷售罪的最高監禁,不是這份判詞。地點不是香港。
5 月 28 日提出並送交衛生委員會,沒有參議院對應文本。2007 年 12 月 31 日之後出生。2028 年 1 月 1 日只寫在法案裡。
評估排除瑞典口含煙。包裝不到 1% 是 50 克乘上 139.6 億單位的推算。它沒有取代逐案審查。
警告對象是尼古丁袋和可溶解菸草。超過 800 封和超過 1000 封是截至當時的累計,不是當天新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