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月 15 日的零售點意見:與卷煙分開佈局,一店一證

2022 年 4 月 15 日,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發布《關於電子煙零售點佈局和許可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。央視網當天轉載。意見沒有另給文號。它依據的辦法是公告 2022 年第 1 號,見 電子煙管理辦法。

目錄(4)

許可範圍是本店零售,連鎖要一店一證

從事電子煙零售要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,許可範圍寫的是電子煙本店零售。電子煙包括煙彈、煙具,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。受理和審批機關是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市級、縣級專賣局。可以在窗口申請,也可以走政務服務網上平台。審批時限自受理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,經負責人批准可延長 10 個工作日,並告知理由。聽證、評審、檢驗、檢測的時間不計入。

核發或變更許可範圍,要在本地零售點佈局規劃數量內,並經地市級專賣局審核同意。零售點實行數量管理,總量按市場需求、容量、成本和合理利潤等因素確定,並動態調整。佈局規劃由省級專賣局制定,並與卷煙零售點的佈局規劃分開。連鎖企業要由各個分店分別向所在地提出申請。意見寫的是「一店一證」。

不予許可的年限不是同一檔

除既有的不予發放零售許可證情形外,意見另列六項。因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,或通過資訊網絡銷售電子煙,被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,不予許可。因銷售非法生產的電子煙,或不按要求在全國統一交易管理平台交易,被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,也不予許可。容易誘導未成年人關注、購買、吸食的經營場所,主營業務與電子煙零售沒有直接或間接互補關係的業態,以及排他性經營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,都在不予許可之列。報送資訊虛報等不誠信行為,未滿一年的,不予許可。三年和一年不是同一句。

學校周邊不得設點,寫在辦法第十八條,不在這六項的年限裡。存量零售主體從 6 月 1 日起提交申請,是 4 月 13 日問答裡的過渡安排,見 過渡期。意見本身沒有寫全國零售點總數。

常見問題

  • 一張零售許可證可以管多家分店嗎?意見寫一店一證。連鎖企業由各個分店分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申請。
  • 電子煙零售點和卷煙零售點用同一份佈局嗎?不用。意見寫電子煙零售點實行與卷煙零售點相獨立的佈局規劃,由省級專賣局制定。
  • 被罰一次,三年內都不能再申請嗎?未滿三年的,是向未成年人銷售、通過資訊網絡銷售、銷售非法生產的電子煙,或不按要求在交易平台交易,並且已經被行政處罰。虛報材料未滿一年是另一項。
  • 20 個工作日從提交材料當天起算嗎?意見寫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。不能作出決定的,經批准可延長 10 個工作日。檢驗檢測不計入。

結語

4 月 15 日的指導意見把電子煙零售寫成與卷煙零售點分開佈局、一店一證。不予許可裡,行政處罰未滿三年和虛報未滿一年是兩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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