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煙管理辦法 5 月 1 日施行:禁售菸草味以外的調味產品

2022 年 5 月 1 日,《電子煙管理辦法》開始施行。這是國家菸草專賣局公告 2022 年第 1 號,3 月 11 日公布。第二十六條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,也禁止銷售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。兩句都在這一條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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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月 1 日不是這條禁售的起始日

強制性國家標準 GB 41700-2022 是 4 月 8 日發布、10 月 1 日實施,見 電子煙國標。把果味禁售寫成 10 月才開始,會把辦法的施行日和國標的實施日併成一天。

第四十三條另寫,加熱捲煙納入捲煙管理。其他新型菸草製品按照這個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。11 月 1 日開始的消費稅是另一份公告,生產和進口 36%,批發 11%,見 2022 年第 33 號。

常見問題

  • 果味電子煙是 10 月 1 日才禁止銷售嗎?辦法第二十六條自 5 月 1 日起施行。10 月 1 日是國標的實施日。
  • 可以自行加煙油的產品呢?第二十六條同時禁止銷售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。
  • 加熱捲煙按電子煙還是按捲煙管?第四十三條寫,加熱捲煙納入捲煙管理。
  • 36% 和 11% 寫在這個辦法裡嗎?沒有。那是 11 月 1 日施行的消費稅公告。

結語

5 月 1 日生效的是銷售限制:菸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,以及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。國標實施和消費稅開徵都是後來的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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