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 1 月 8 日:4 月 1 日起取消兩條電子煙稅則的增值稅出口退稅

2026 年 1 月 8 日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公告 2026 年第 2 號落款。自 4 月 1 日起,取消附件 1 所列產品的增值稅出口退稅。附件 1 第 1 項是稅則 2404120000,名稱是不含菸草或再造菸草、含尼古丁的非經燃燒吸用的產品。第 249 項是 8543400090,其他電子煙及類似的個人電子霧化設備。適用哪一檔,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準。

目錄(3)

電池不是這兩條稅則

同一份公告的第二條把電池放在附件 2。2026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,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 9% 調為 6%;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。電子煙電池只有在報關稅則落進附件 2 時才走這條,不能寫成煙彈或煙油。

公告第三條寫,上述產品裡徵收消費稅的,出口消費稅政策不調整,繼續適用消費稅退(免)稅。這和 2022 年對電子煙開徵的消費稅不是同一份文件,見 生產 36%、批發 11%。公告四條正文寫的是取消增值稅出口退稅,沒有重列原來的退稅率。出口稿把被取消的那一檔寫成 13%,見 1–2 月出口。落款是 1 月 8 日,出口稿寫的公布日是 1 月 14 日。

國家菸草專賣局公告 2026 年第 2 號是 6 月 11 日的產能修訂,見 總量管理。編號相同,發文機關和事項都不同。

常見問題

  • 4 月 1 日取消的是消費稅嗎?不是。取消的是附件 1 的增值稅出口退稅。公告寫明,已徵消費稅的產品,出口消費稅政策不調整。
  • 13% 寫在公告正文裡嗎?四條正文寫的是取消,沒有重列原退稅率。13% 是出口稿對被取消那一檔的寫法。
  • 電子煙電池 4 月 1 日就歸零了嗎?沒有。附件 2 是 2026 年內由 9% 調到 6%,2027 年 1 月 1 日才取消。而且要看報關稅則是否落在附件 2。
  • 這就是專賣局的 2026 年第 2 號嗎?不是。專賣局那份是 6 月 11 日公布的產能和其他監管文件修訂。

結語

1 月 8 日這份公告,4 月 1 日起取消的是兩條電子煙稅則的增值稅出口退稅。電池檔期和消費稅出口政策都要分開寫。

尼古丁產品對健康有害,並可能成癮。本文不是產品推廣、投資、醫療或法律建議。未成年人不應接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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