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國 2 月 24 日法律:一次性裝置禁售,煙彈不在這條裡

法國 2025 年第 175 號法律於 2 月 24 日公布,名稱是禁止一次性電子霧化裝置。官方公報是 2 月 25 日第 47 號。公共服務網站 2 月 27 日寫,自 2 月 26 日起禁止銷售或免費提供。法律條文本身沒有另寫一個「2 月 26 日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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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裝、不能再填充的裝置禁售,煙彈不在這句裡

新的公共衛生法典第 L.3513-5-1 條禁止:為銷售、散佈或免費提供而持有,以及上市銷售、銷售、散佈或免費提供。對象是第 L.3513-1 條第 1 項所指、預先裝有液體並且不能再填充的電子霧化裝置,不論電池能不能再充電。同一條寫,本禁令不適用於煙彈。

公共服務網站另寫,違反可處最高 10 萬歐元罰款,再犯 20 萬歐元;進口或製造若只供在法國以外銷售,仍然允許。這兩句在該網站的說明裡,不是上面那條禁令正文已經寫出的罰款數字。比利時 5 月 3 日的國王令沒有把煙彈排除,禁令日是 2025 年 1 月 1 日,見 比利時。

常見問題

  • 2 月 24 日公布當天就禁售了嗎?公共服務網站寫自 2 月 26 日起。法律落款是 2 月 24 日,官方公報是 2 月 25 日第 47 號。三個日期不要收成一天。
  • 可換的煙彈也禁止銷售嗎?第 L.3513-5-1 條寫,本禁令不適用於煙彈。禁的是預裝液體、不能再填充的裝置,電池能不能再充電都包括。
  • 只放在店裡、還沒賣出,算不算?條文禁止為銷售、散佈或免費提供而持有,也禁止上市銷售。不是只禁止已經成交的那一筆。
  • 這和比利時 1 月 1 日是同一條規則嗎?不是。比利時禁的是預裝且不能再填充的整體拋棄式產品,沒有寫煙彈除外,生效日是 1 月 1 日。法國把煙彈排除,公共服務網站寫的起始日是 2 月 26 日。

結語

法國這條禁的是預裝、不能再填充的一次性裝置,煙彈不在裡頭。公共服務網站把起始日寫成 2 月 26 日,法律公布日是 2 月 24 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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